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
人才引进类积分入户
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
投资纳税类积分入户
根据学历、技术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非深圳户籍人员赋予相应分值,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年度安排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居住社保类积分入户
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依法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就业个人,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